【民眾新聞網褚侯明/台東報導】
大武警分局第四組巡官鄭能義日前受東民廣播電台「快樂GO GO GO」節目邀請,與主持人林亞進行電話連線專訪,和聽眾們分享有關「防止二次交通事故」與「行人交通安全」的重要觀念與實用知識。
鄭巡官指出,二次交通事故往往會讓原本的事故變得更加嚴重,甚至導致更大的傷亡,因此遇到車禍時,應謹記「放、撥、拍、移、等」五字口訣。首先,應在車輛後方適當距離放置故障警示牌,提醒後方來車減速避讓;接著撥打110與119報案與求助;然後拍攝事故現場、車輛位置及周遭環境,作為後續處理及歸責依據;如果現場無人受傷或僅有輕傷,雙方當事人經拍照及標記確認後,可將車輛移至安全處,以避免造成交通阻礙或二次事故。最後,當事人應移動至安全地點等待警消人員到場協助,切勿停留於車道或車內,以確保自身安全。落實這五個步驟,有助於降低二次事故發生的風險,維護所有用路人的安全。
針對行人安全方面,鄭巡官強調,由於行人缺乏車體防護、移動速度慢,是相對弱勢的用路群體。儘管我國於112年已修法強化行人路權,但行人本身仍需遵守交通規則、提高警覺。行人穿越道路時應行走在行人穿越道、天橋與地下道,避免在車道上逗留或嬉戲;面對紅綠燈號誌時,應留意剩餘秒數,避免搶快;起步通行前,務必左右查看是否有來車,以保障自身安全。尤其在夜間行走時,建議穿著亮色衣物、配戴反光飾品或攜帶手電筒,提高自身辨識度,降低事故風險。唯有落實「停、看、聽」的交通安全原則,才能真正保護自身的安全。
最後,鄭巡官也呼籲所有駕駛人,開車時應保持高度專注,切勿疲勞駕駛或酒後上路,並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與防禦駕駛觀念。唯有彼此尊重、互相禮讓,才能共同營造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讓每一位用路人都能一路順風、平安到家。
圖/大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