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劉家瑜/綜合報導】
新光金前資深副總徐順鋆被控於2018年間獲悉新光金併購元富證重大消息後,在內部人禁止交易期間,涉嫌內線交易進場交易股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15日兵分5處搜索,約談徐順鋆等6人到案釐清是否從中獲利,稍晚將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全案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方向偵辦。
新光金控自2006年持有元富證券股票,2018年4月24日新光金與元富證券同步發布重訊,新光金以換股方式,0.96股新光金換1股元富證,收購元富證,溢價18.8%,交易總價格換算達130億元。新光金對元富證持股將從33.45%,提高為100%持股。
新北市調查處獲報,徐順鋆、李姓協理等6人涉嫌在知悉重訊後,還在內部人禁止交易期間,進場出售新光金股票避損,交易金額總計約100多萬元,全案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方向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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