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委託種電 再釋6宗國有地 6月中開標

【民眾網編輯劉家瑜/綜合報導】

為積極配合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政策,推動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國產署再度推出6宗標的,分別位於新竹市、彰化縣田中鎮、雲林縣林內鄉、高雄市燕巢區、臺南市官田區及屏東縣南州鄉,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面積合計約2.92公頃。該署中、南區分署16日辦理標租公告,並訂6月14日開標。

國產署表示,本次公告之彰化縣田中鎮、雲林縣林內鄉、高雄市燕巢區及屏東縣南州鄉,為該署首次推出標的,面積介於0.3公頃至1.5公頃間。其中高雄市燕巢區國有土地面積約1.5公頃,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為特定專用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日照充足面積大且業者得標後無需變更使用,實屬優良標的。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國有非公用土地於不影響保育及無公用前提下,該署積極配合辦理太陽光電政策,依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以提供申請開發(委託經營)、共同改良利用及標租等多元方式提供國有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截至111年4月底,提供標租20案、委託經營18案及共同改良利用2案,共40案約612公頃國有土地,預計發電量可達497.9MW,其中288MW已併網發電。

為期於2025年達成中央政府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20GW總體目標,國產署將賡續篩選適宜國有土地辦理標租公告,逐步實現我國能源轉型、促進能源多元化及達成環境永續、經濟發展之政策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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