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新聞網褚侯明/台東報導】
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日前派員至轄內各級學校實施「快閃式」交通安全宣導,針對車不讓人、行人應走行人穿越道、騎乘機車應戴安全帽、搭乘汽車應繫安全帶等重點交通規定進行宣講。此次宣導活動不同於傳統冗長的講座,而是採用精簡式的「快閃」模式,在短短的時間內以重點式方式讓在場師生充分了解行人交通安全注意事項。此創新宣導模式考量了學生注意力集中時間的特性,透過縮短宣導時間,不僅能提高學生吸收效率,更能增加宣導場次,讓更多學生受惠,達到最高的教育效益。
根據心理學與教育研究統計,人的注意力集中時間會因年齡、內容難度及教學方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國小低年級學童約能維持10至15分鐘的專注力,國小高年級約15至20分鐘,國中至高中學生約20至30分鐘,大學生與成人則約20至40分鐘。有鑑於此,成功分局創新改變宣導方式,精簡為20至30分鐘的快閃式宣導,將最重要的交通安全內容作廣泛介紹。本次宣導特別強調「車不讓人」的認定基準: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時,若與行人距離不足3公尺(約一個車道寬),或車輛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即構成違規;機車與慢車則是當行近行人穿越道時,若與行人距離不足3公尺,或車輛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則構成違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自2023年6月30日起,駕駛人未禮讓行人的罰鍰金額上限已調高至新臺幣60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及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3小時;若因不禮讓行人致人重傷死亡,更將吊銷駕駛執照。此外,宣導活動也特別針對學生族群提醒行人過馬路應遵守的規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行人應使用設有的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進行過馬路,並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任意穿越道路。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將被處以新台幣500元的罰鍰。
成功分局分局長龔士哲表示:「交通安全教育必須從校園做起,特別是青少年正處於建立正確交通觀念的關鍵時期。我們創新採用『快閃式』宣導模式,正是考量到現代學生的學習特性,希望在有限的時間內傳達最重要的安全觀念。近年來『車不讓人』導致的交通事故頻傳,提升用路人的互相尊重與禮讓意識至關重要。未來,我們將持續強化與學校的合作,推廣更多元的交通安全教育方式,讓安全觀念從小紮根,共同打造臺東縣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這不僅是執法問題,更是全民交通文化的提升。我們期待透過教育宣導與執法並行的策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率,保障每一位用路人的安全。」
圖/成功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