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發現一台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騎車歪斜且未開啟頭燈,經向前關心卻發現駕駛渾身酒氣且面部潮紅,對其實施酒測後,酒測值高達0.50MG/L,警方遂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法辦。
員警日前晚間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勤務,於本轄研究院路一段停等紅燈時,從後照鏡發現一台未開大燈之微型電動二輪車,緩慢行駛且左右歪斜自後方靠近,員警隨即向前關心駕駛是否身體不適,豈料言談中發現其渾身散發濃濃酒氣且顯有酒容,遂依規定對該名駕駛實施酒測。於告知其權益時,駕駛還自信酒測絕不會超標,豈料酒測後數值竟高達0.50MG/L,整整超標兩倍令人傻眼,警方當場依公共危險罪逮捕,訊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南港分局呼籲,酒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亦屬酒駕,經酒測超過0.25MG/L,即觸犯刑法第185之3條公共危險罪,民眾請勿以身試法,確保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酒駕,守護民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