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網諸葛志一臺中報導】內政部上周函文各縣市政府,因應經費縮減,要求各縣市共同分攤,地方政府需自籌10至40%不等;對此,市長盧秀燕17日表示,中央此舉不僅對地方財政造成負擔,也影響租戶重大權益,她要替地方民眾請命,盼繼續給予民眾補貼;另因中央已刪減許多地方補助,因此地方也較無能力「倒貼中央」,希望維持現狀。
盧秀燕強調,中央此業務本來用意是好的,因為很多民眾有房屋租金壓力,於是中央提出每年300億元,對全國民眾進行租金補貼,經費由中央直接撥給審核通過的民眾,直接入戶,沒有經過地方政府。前年台中獲核撥戶數約8萬戶,去年約15萬戶,每戶可得到3000元補貼。
盧秀燕說,最近中央突然說沒什麼錢,要縮減砍掉一些,她替全國地方民眾請命,中央對於地方民眾租金補貼業務一定要穩定,不要一下子有,一下子沒有,這樣不好,中央既然行之有年對地方民眾補貼,她強烈建議應該維持現況,且規模不要縮小。
她更說,租金補貼業務本來就是中央的,台中已經被中央刪減許多補助,最近才被刪減一般性補助款32億元,市府仍在努力籌措中,因此較無能力分攤,也沒能力倒貼中央,很抱歉!
住宅處表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為行政院內政部111年起自行提出的政策,原先中央除負責撥款與平台建置,也處理多數審查與通知作業,地方僅為輔助角色。自112年起,中央逐步將審查、補件、甚至准駁與溢領處理責任移交地方,補貼推行初期,平均補助戶數約8萬戶,113年至今年擴大補助後已突破15萬戶,顯見民眾需求殷切。
在未增加人力與資源下,地方政府須負擔資料審核、補件聯繫、核定追繳等工作,已承擔大量行政壓力,而現今更進一步要求負擔經費。此一變動過程未與地方充分溝通,已造成執行與財政雙重壓力。
住宅處也說,租金補貼自啟動以來,即由中央負責政策制定、經費全額支應。尤其自112年以來,中央進一步放寬補助條件,導致申請數倍增,經費壓力自然增加。然而,此為中央主導政策應預期的後果,不應由地方政府承擔經費缺口。以台中市為例,因補貼申請量約近20萬戶居六都之冠,若須自籌配合款高達21億元,將嚴重排擠地方財政,建議內政部應啟動協商,邀各縣市討論負擔方式、地方財力及民眾權益等事宜,確保民眾權益。